這幾天新聞出現有博士畢業找不到出路、對岸挖角台灣學術人才、及公立教授退休轉任禁雙薪的問題。身為國家公費生,而幸運取得不算冷僻領域博士學位的我,慶幸還好有出路(政府可不會幫公費生找出路的喔!)。

 

不過,博是真的是不好讀的,這麼辛苦讀完,卻沒有適當的工作,真的是國家的損失。目前博士學位是各大專院校教職的入門基準,不過,國內的教學研究環境對新進博士而言,其實是很惡劣的。許多大老「退而不休」(過了65歲還再延退),甚至還「掛名」主負責許多科目,掌握許多學術資源,讓許多新進或年輕老師授課及行政服務的負荷大,無法專心研究,最後無法升等而被迫離開。

 

另外,還有許多奇特的現象。最近,有許多原來在公務機關(衛生署、公立醫院)具有教育部訂教師資格,過去在其他專校兼任的老師,在得到月退俸資格後,立即退休轉任私校教職。這些老師雖然具有部定資格,但對教學及學術領域而言,並不像新任博士級老師有衝勁,也不如剛從國外還來的老師有創意;但就是因為他們資深,所以傾向「支使」年輕的老師。更何況,他們是領雙薪,要不是態度不積極,要不就是隨意不負責任的「作亂」,反正他們還是有另一份薪水的保障。這種不公平亂象,當然會排擠到年輕的老師,會讓有潛力的優秀人才待不住而外流。

 

公立教授退休轉任 禁雙薪

更新日期:2009/11/10 03:08 林志成/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為解決公立大學教授退休轉任領雙薪問題,教育部昨天表示,將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政府捐助超過二%以上的財團法人機構,即應停止領取月退俸及每月最高三萬一千兩百元薪水,由財團法人另計薪水。

現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政府捐助超過五%的財團法人,除領取月退俸,每月最多可有三萬一千兩百元的薪水。教育部決定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將五%降為二%,公立大學退休教授到這樣財團法人任職,只能領一份薪水;由於禁止領月退俸,新的薪水就不受三萬一千兩百元的限制。離開財團法人職務後,再恢復領取月退俸。

以大考中心主任簡茂發為例,他是從台師大校長退休後,現在每月領月退俸加三萬多元薪水。未來不能領月退俸,但大考中心給他的薪水不受三萬一千兩百元限制,可以高達十萬元以上。

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由教育部捐助成立,現任董事長劉維琪之前曾任中山大學校長,但劉維琪表示,他是以義工性質擔任現職,沒有領一毛錢薪水。劉維琪表示,財團法人的工作不一定非要大學教授來做。政府限制公立大學退休教授轉任財團法人只能領一份薪水,如果這樣可以找到人來做事,未嘗不可。

現在有公立大學教授五十多歲就辦退休,轉到私立大學或財團法人機構任職,他們領雙薪,引發爭議。教育部決定從修改《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著手,縮減公立大學教授退休後轉任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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