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了兩年的螃蟹蘭,因為這個暑假離開了一個半月,回來時已經瀕臨槁木死灰的狀況,一個多月來澆水也挽不回。一個人在異鄉流浪就是這樣,不敢養寵物、連植物都不太敢養,就怕長期在外「跑路」,寵物和植物會因我的疏忽致死。本來上個禮拜打算「葬花」了,但我畢竟還是「念舊情」的,所以還是補填了土、澆水,想再拖一陣子。沒想到,沒幾天時間,她竟活了過來,還發了許多花苞。原來枯槁鏽色的葉莖,現在竟像血脈般紅豔。真是佩服她的生命力啊!希望我也能有這麼強的韌性。
每年這個時候都生重病,本來一事無成,又趕不完現在的工作,已經覺得夠自厭了;又加上生病,更是難受。本來想著自從去年「重生」以後,我應該活得更有動力、更有進展;可惜,總是事與願違啊!今天拖著並到學校,因為答應同事在「詢問用藥史」實作幫忙,為了這一小時教學,我非得去不可。但是到下午,真的就是像行屍走肉的喪屍(Zombie)一樣,全身的肌肉都在叫囂地疼痛,但是大腦就是不能運作;只好在狀況失控前趕回家休息。
諷刺的是,一早同事羅傑如同以往又轉寄了學術論文與我分享,沒想到,竟是我在臺灣的研究夥伴所發表的文章,這項我略有參與的計畫,列了所有我認識的臺灣合夥人,但就是沒有我的名字。當然,我並沒有參與寫作,所以未被掛名好像是應該的。但我不平的是因為我根本不知道這項研究的內容已經被寫作投稿,而且主作者似乎有意隱瞞;每次我問起文章發表的事,他都顧左右而言他。
當然,這種現象在學術界是很常見的,只能怪自己蠢,為什麼這麼相信別人。在英國,合作之初,所有的「利益分贓」要先小人後君子地談好,要不然,是沒法合作的。但其實我最傷心的,並不是沒有被掛名,而是沒有被「告知」這件事,表示我一點也不受尊重。沒想到,我在離開台灣後,還一直「念舊情」的幫忙這個計劃相關的計畫,指導博士生、幫忙國科會計畫、指導碩士生…,犧牲我的睡眠、周末休息時間,甚至說服學校與臺灣合作的重要性,把該做的做了;但我想,作後這些事都不可能有任何成果吧?
想起過去這個「合夥人」說希望建立國際合作,進行跨國研究計畫;我想,他只是想利用我吧?算了,「狡兔死、走狗烹」;我想,我是該好好振作,好好地為自己自私一點,什麼都不重要,最重要的還是要顧好自己!要像我的螃蟹蘭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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