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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撐到今天,第一次主導的博士口試終於結束。疲憊的我,沒機會參加中午的慶祝「趴」,沒力氣參加晚上的飯局。想到這次的口試,雖然結果讓大家都滿意,但是中間的過程簡直是我的磨難,明明就是一件簡單的口試,也可以那麼一波多折,讓人累到不行。

 

當然,我是很樂意見薩荷畢業的,這個可憐的埃及博士生,從三年前認識她起,就知道她在博士期間懷孕、生產、生下的女兒因故一眼失明;研究進度因資料庫取得問題,拖了八個月;又遇上指導老師請病假及研究些休假,差點就要「拖孤」給我指導;更不要說今年起指導老師偷懶失職、亂發脾氣、又遇上她流產的事;簡直就是博士版的「阿信」。我很佩服她身為一個藥師,為了研究生存,自學計量經濟學有成的經驗,簡直比我還刻苦、還厲害。身為內審老師,是很同情她的。

 

但是這整個口試過程,簡直就是一項「強人所難」的任務。我被告知她在111日繳論文,同月26日要口試,但我真正拿到那本如枕頭般厚重的論文,是118日的事了。在我工作繁忙的行程中,大概有兩個禮拜的週末是被「套牢」,只能有讀論文這一項專注。這好像是在準備聯考的時候,有一種自行將生命「凍結」的感覺,除了眼前這項任務,其他的都要割捨掉;但是因為這項任務可不是「瞬間」可以了結,所以心裡真的很著急、又很無奈。

 

平心而論,薩荷的論文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我想因為她繳論文的時候,應該是很趕,所以文章中有很多的文法、拼字、格式的疏失;整個論文雖然沒有大疏失,但是連貫性不足,有太多需要進一步釐清的地方,加上大多數是描述性的統計,她也來不及提出令人激賞的論點,我看到一半,就幾乎看不下去了。因為,光是明顯的問題,我就列了402項(每頁一項以上),更別說有很多我懶得列的問題。所以,我有一種很無聊,又非常無奈,必須得看下去的「糾結」感,像是吃不下東西,還要硬塞一樣,很不健康。

 

不過,我想薩荷在博士旅程的最後一哩,是絕對走好運的。因為她的指導老師幫她選了一位很「好心」的口試委員。這位外審老師只看大方向,不計較小細節;他認為博士論文又不是在寫書,文法及拼字錯誤,可以輕鬆看待;這點,我是比較持保留態度,因為很多國際學生的文章,真的是慘不忍睹。但我承認,薩荷的寫作不算太糟;只是有很多研究細節需要釐清,有很多論述不夠深入,以致無法看出論文的價值;所以,這是與寫作風格有關。

 

另外,外審老師主導問題時,雖然很詳細,逐章討論;但他完全接受薩荷的說法,不挑戰、也不質疑薩荷的答辯。所以,一整個下來,比較像是在幫薩荷釐清她論文中的盲點及幫助她找出重要的論述方向。雖然歷時兩小時,但是結果是令大家都開心的。我想,這位教授真的是刻意要讓薩荷通過的。真是佛心來著的!虧得我之前一直有點擔心,薩荷這麼像「草稿」的論文,會不會最後需要12個月的「大修」。但事實證明,這種口試制度,還是很主觀的,運氣好壞是可能影響全局的。所以,她只順利拿到三個月的「小修」而已。

 

不過,學生這麼順利,但我的經歷就算是「不必要」的磨練了。因為早知道要口試學生,我在五月份,就很認份地去上了學校辦的一堂兩小時的訓練課程。我還向隔壁辦公室的麥特取經,因為他最近也口試了幾位學生。但沒想到,我收到薩荷論文後的第一件事,不是讀她的論文,而是去處理我的「資格」問題。學校為了確保博士生評核的品質,所有第一次在諾丁罕大學當內審的老師,都不可以「獨立行事」。而這個法規條文,只在聘用表格中的「備註」出現;我還得請教研會的委員長維格幫我解釋。

 

就維格的說法是,我需要找一位系內的資深老師當「導師」(mentor)來「監考」。本來,部長克萊兒答應幫忙,但沒想到她今天在倫敦剛好有重大的節目;而其他今天在校內的部內同仁都不夠「資深」,所以不能幫我。最後,搞了兩個禮拜,終於請到另一個研究部的部長-克莉斯汀納來幫忙,這讓我頗為尷尬。因為「導師」的意思是,不能發言,不能參與,也不能批評,只能觀察;這真的是無聊到爆,更何況克莉斯汀納是位化學家,根本就是不相關的專業。

 

更糟的是,學校不知何故,沒有把審查老師該填的「口試前獨立報告」、「口試後合併報告」及出差旅費單據寄給我們。我只好在昨天,緊急向麥特「借」了他之前用來記錄其他學生資料的表格來充數。下午,在我好不容易口試完、招待外審老師及陪客吃中餐,要趁著外審老師與陪客聊天的20分鐘空檔,來寫合併報告;沒想到在電腦當機時,克莉斯汀納就來抱怨我的「行政疏失」。她查看了學校的作業守則,學校的規定是「監考」的意思是共同主持考試,也就是說她的身分也是要發問;但這是強人所難,因為她並不是這個專業領域。

 

我在一連串的「轟炸」後,聽到這個消息,還真是很傻眼!都口試玩了,那她還要我怎樣?而且,這也不能怪我啊!我只是聽維格的建議行事罷了。不過,克莉斯汀納解釋後,我才發現不按規矩做事,還是會有問題的。原來是隔壁那位早我三個月被聘用的計量經濟學「副教授」,明年春天,他也會是第一次在本校口試博士生;當他知道克莉斯汀納那麼「支持」我主持的口試,他也邀克莉斯汀納當他的「監考」。但若是「監考」表示「共同主考」,那克莉斯汀納就不能答應了。所以,克莉斯汀納要我把這件事搞清楚,不可以立下「壞榜樣」。

 

我聽完以後,真的是一個頭三個大,明明就是一件單純的口試,程序上已經很複雜了,工作內容更是高壓;但為什麼還要這麼麻煩呢?這樣真的能確保口試品質嗎?我真的不知道,這是不是庸人自擾,沒事找事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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