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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一級照顧」研究部去聽一場演講,這位從紐西蘭來的教授,演講內容並不怎麼「學術」,但是卻強調了一些我們過去忽略的概念。她說,過去我們再看待「病患安全」的議題時,我們都過份強調「疏失」(errors),但現在更加看重「傷害」(harms);因為疏失並不一定會造成傷害,傷害也不一定是導因於疏失。
特別是,過去大家都比較看重「二級照顧」的病患安全,其實在「一級照顧」機構一些簡單的手續或治療,更容易造成傷害,因為傷害事件頻繁,累積起來對醫療照顧的影響甚鉅。她以紐西蘭的醫療系統為例,因為病人不能告醫生,所以有醫療傷害給付,而申請醫療傷害給付的案件,除了藥品以外,都是「一級照顧」機構常見的手續及治療。所以,她強調在我們制定確保病患安全的策略前,應該要了解「傷害」的「流行病學」,如何判定「傷害」及探討傷害的肇因。
這些概念,跟我了解的「藥物流行病學」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我過去的眼界都只是專注於藥物。仔細想想,病患安全應該是整體性的,還包括很多層面,我應該把視野放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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